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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指定食品农药残留新的监控计划

欧洲联盟(英文名称:European Union;法文名称:Union européenne),简称欧盟(EU),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由欧洲共同体 (European Community,又称欧洲共同市场)发展而来的,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荷卢比三国经济联盟、欧洲共同体、欧盟。其实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
欧盟简介

       欧盟现有27个成员国,人口5亿,GDP16.106万亿美元。欧盟的宗旨是  欧洲联盟大家庭“通过建立无内部边界的空间,加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建立最终实行统一货币的经济货币联盟,促进成员国经济和社会的均衡发展”,“通过实行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在国际舞台上弘扬联盟的个性”。欧盟的盟旗是蓝色底上的十二星旗,普遍说法是因为欧盟一开始只有12个国家,代表了欧盟的开端。实际上这个十二星旗代表的是圣母玛利亚的十二星冠,寓意圣母玛利亚将永远保佑欧洲联盟。欧盟27国总面积432.2万平方公里。
  为确保动植物源性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量低于最大残留限量,并评估消费者摄入食物的农药暴露量,欧盟发布了新法规(EC)NO.901/2009用来代替(EC)NO.1213/2008法规,内容涉及到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动植物源性食品农药残留监控计划。该法规已于2010年1月1日开始生效。 

  欧盟认为,农药的使用每3年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因此每次欧盟都会制定一个3年的食品监控计划。(EC)NO.1213/2008法规就制定了2009年、2010年和2011年的食品监控计划。2009年9月28日欧盟经信息分析和风险评估,又发布了(EC)NO.901/2009法规对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食品监控计划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并取消了(EC)NO.1213/2008法规,而2009年仍执行原来的计划。另外,欧盟监控计划中的部分监控样品会从部分欧盟进口产品中扦取。据统计,样品来自进口食品的不合格检出率高于来自欧盟成员国内的扦取样品。 

  欧盟的农产品残留监控行动是政府主导的行为,通过法律的手段赋予其相应的职能,负责组织实施残留监控计划,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法律基础明确。通过法律手段明确执法主体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以及相关监管程序和方法。 

  二是抽样制度科学。抽样计划均是根据生产或进口产品的数量或重量,按一定比例确定抽样数量,这个比例根据不同产品进行动态调整。抽样比例根据统计学要求设计,以保证其在一定置信水平样品的代表性。 

  三是检测高效准确。欧盟兽药残留检测机构分为欧盟基准实验室、国家基准实验室和常规检测实验室,分别承担不同的检测工作和任务。在残留检测中都形成了“快速筛选+准确确认”的高效检测模式。 

  四是结果处理得当。欧盟各成员国每年向欧盟提交年度残留监控报告,如果在共同体内检出阳性样品,成员国的主管当局须及时获取所有必要信息验明有关动物的原始出处,及时调查残留出现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从第三国进口的食品检测呈阳性,会将所有使用制品的种类和有关批次通告欧盟委员会,并立即通知所涉及的边检站。此外,欧盟还建立了针对常规食品安全的快速警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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