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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米粉厂大肠菌群严重超标,被罚款53000元

11月21日上午,桂林市米豆制品厂(原东江米粉厂)因米粉制品不合格,被质监部门处以罚款53000元。

据悉,今年7月执法队员在一次全市鲜湿米粉抽查中发现,桂林市米豆制品厂(原东江米粉厂)生产的一批米粉不合格。经过检测发现,该厂7月27日生产的5000千克鲜湿米粉,大肠杆菌严重超标,超标量高出标准值10倍有余。在执法队员准备对米粉进行召回时,该批次的米粉已经销售一空。

“市民食用大肠杆菌超标的米粉后,可能出现腹泻、肠胃不适等症状,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执法队员说。

经质监专家分析,导致该厂米粉大肠杆菌超标的原因主要是该厂的生产车间距离周围民房太近,车间内又缺乏必要的卫生隔离措施。执法人员在要求企业停产、封存设备的同时,还协助企业进行厂房整改。

从今年7月到10月,经过三个月整改,米豆制品厂完成了全部厂房改造,重新开始生产后,鲜湿米粉质量稳定,也达到合格产品标准。

虽然厂房整改已经完成,但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厂还是被罚款53000元。

昨天,阳朔县一家名为林威香业的蚊香厂和临桂县森泰林化工厂也被处罚了。

林威香业生产的蚊香外包装上,没有标注厂名、厂址。明明是今年7月份生产的蚊香,在包装生产日期一栏,厂家却故意标注为“2013年”。由于蚊香产品外包装标识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标准化法》相关条例,林威香业被处以罚款5万元。

生产不合格松节油的森泰林化工厂,今年9月被查出一批不合格的松节油产品。但在执法队员送达“质检报告”后,该企业竟和分销商补签了一份“事后合同”,称该批不合格松节油是按照分销商要求“定制”的。对此,“庭审会”认为该厂生产的松节油产品本身不符合国标,无论是否是分销商“定制”,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都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同样逃不脱处罚。该企业最终被处以罚款17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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